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0〕293号)和《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精神, 2021年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传统产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和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通过统一申报入口,不同申报出口的方式试行“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联动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市“专精特新”企业。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0日17:30;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服务科联系人:刘捷,电话:22220025。
附件:2021年度东莞市“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联动申报指南(详情点击)
15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传统产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和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的通知 (1).doc
150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东莞市传统产业“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和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专精特新”企业技改项目的通知 (1)(1).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