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指挥部,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1〕118号)、《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0〕293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制定了《2021年东莞市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的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工业企业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物联网或搭建工业级网络平台,优化有关业务环节,实现生产、经营和管理成本大幅降低、经营效率明显提升或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项目予以资助。项目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按不超过投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企业登陆“企莞家”网站(http://im.dg.gov.cn)注册后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登记及申报时间为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8日,并需于2021年8月1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项目对应的业务科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本次项目申报处理。
三、联系方式
(一)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咨询科室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22235700;
(二)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
咨询科室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22381515;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2021年东莞市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的申报指南
(定稿)附件:2021年东莞市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的申报指南.docx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