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服务 > 政策发布 >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2018-09-03 17:39:00   来源:    点击:
各会员单位、科技工作者: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4〕9号)和《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东科协〔20...


各会员单位、科技工作者: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4〕9号)和《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东科协〔2009〕7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作出更大贡献,结合我市科技人才建设的实际,市科协决定开展2018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资格条件
参加健康检查的科技人员必须具有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资格,镇街(园区)科协会员、企业科协会员资格,具有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均已在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未享受市、镇两级财政安排的其他健康检查,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并在莞工作二年及以上的合同聘用人员或长期聘用人员。

 

二、程序与时间
  (一)科技工作者网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东莞科协网(http://www.dgkx.gov.cn)主页面右侧“科技人才体检申报系统(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tj.dgkx.gov.cn)”,在线提交申请(9月12日24时截止)。

    1. 申请科技人才体检的步骤:
    
⑴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相;
   
 ⑵上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电子版图片;
   
 ⑶上传工作单位聘用合同的电子版图片,或上传两年及以上的东莞社保证明(登录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个人网上查询系统”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截取完整查询网页图片);
    
⑷上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电子版图片;
   
 ⑸上传东莞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中的“网上查询—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查询,或登录发证机关专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查询,截取完整查询网页图片)。
 
   
2. 往年申请过体检的科技人员,须在线填写满意度调查表。


(二)基层科协初审

(园区)科协负责镇街(园区)科协会员及所辖企业科协会员资格的审查,并于9月19日前完成审核。初审时核实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未上传社保查询截图的,需核实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原件。

(三)市科协复审

市科协于9月24日前完成对初审通过的申请复审。反馈给各基层科协,由基层科协通知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按时到医院参加体检。

(四)申请人体检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到所报医院(东莞市人民医院、东莞市中医院、东莞东华医院或东莞康华医院四家中任选一家)选择体检项目完成体检,申请人必须在体检表实际体检费用后签字确认,往年申请过体检的人员,同时在满意度调查表上签字确认。过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当年体检,并需隔一年才能再次提交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会、镇街(园区)科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科技人才健康检查每两年享受一次。2017年已通过健康检查审批的申请人不能申请2018年体检,2016年参加过健康检查且符合今年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今年可继续申请体检。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享受不超过600元/次的费用资助;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享受不超过1000元/次的费用资助,实报实销,超出资助标准的费用由申请人现场与医院结算。
   
(四)未能在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查询到职称情况的科技人员,请根据《关于做好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09〕6号)的要求尽快进行登记。
   
(五)今年启用新版申报系统,申请人登录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23456”,请登录后尽快修改密码。


联系人:张燕筠,谭沛璇;联系电话: 22119610,22110243平台技术联系人:胡龙科;联系电话:22111031

附体检医院名单:
\

更多详情请登录东莞市科学技术学会网站查询http://www.dgkx.gov.cn/info/show-16469.html  (点击链接即可)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7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开展2018年度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